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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JZEGJZEG(SZ:000937)2023-08-18 11:02

1、本次增资的内容及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冀中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前收到了相关议案的有关材料,经审阅并听取公司 有关人员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汇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事前 书面意见如下: 2、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由于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冼国明 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一、关于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