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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JZEGJZEG(SZ:000937)2023-10-27 11:3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依照上述考核标准、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公司 1 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 也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非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