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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JZEGJZEG(SZ:000937)2023-10-27 11:3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第五条 战略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