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职权,规范监事会组织行为和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有关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 监督。公司监事会应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 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公司风险控制、 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主持监事会的工作,对监事会的工作全面负责。具 体工作职责如下: (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监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 1 页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负责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