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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修订)
ZTBHZTBH(SZ:000957)2023-10-17 10:25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经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