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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 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不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 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 工作。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