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保基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内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