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 举行。 2023 年 10 月 24 日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