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上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后就任。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提 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有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 等材料,我们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以上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