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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DZKYDZKY(SZ:001203)2023-08-29 10:34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 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