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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 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作为对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 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变更出资方式并以控股子公司股权作为对安德福能源科技的出资,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布局,有利于持续推进清洁能源供应链板块建设和持续 完善。本次设立公司的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且本次股权出资作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变更出资方式并以控股子公司股权作为对安德福能 源科技的出资事宜。 二、《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