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 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该关联交易的价 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张志钢先生、刘喜锚先生、阳向宏先生回避 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本次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