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和本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