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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房能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9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2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54.69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56,460.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