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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金房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认真、负责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 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 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2)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