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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管理办 法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