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和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 当符合以下基本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