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泰机电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公司"、"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和泰机电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事项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166,800 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48,500,000 股增加至 64,666,800 股。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