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三年十月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 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1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