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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 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 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