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上市公司") 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本次交易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