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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说明。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四川省刮油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出售公司持有的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银行"或"标的公司") 3.3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自贡银行 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 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 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