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 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 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