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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 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 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 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 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