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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该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七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