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慕 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且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