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登康口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