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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SENTON ENERGYSENTON ENERGY(SZ:001331)2024-04-28 07:4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 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