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 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 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