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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