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刚先生、吴巍平先生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截止目前,王刚先生、吴巍平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王刚先 生、吴巍平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 事培训并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刚先生、吴巍平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和行 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要求,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应具备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刚先生、吴巍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王硕 吉学斌 谢捷 2023 年 9 月 25 日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