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的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有效期内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 26.5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50 亿元。任一时点的未到 期担保余额不应超过审批额度的 70%。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 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不得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发生 的具体担保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