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麟)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意见。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本人保持独立性基本情况 经逐条比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 | | 1(应出席为 1 | 次) | | | --- | --- | --- | --- | --- | --- | |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 | | | | | | 委员姓名 | 职务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 | | | | | 亲自出席会议 | | 李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