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OSHIP(002052)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同洲(002052)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5-29 10:16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金额:二审判决公司向刘亚妹、雷琼、王谦、丁智扬、赵国印等 104 名投资者赔偿损失 7558425.99 元;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 138096.51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判决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 决,公司已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本系列案的二审案件受理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78677.73 元,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不作收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2025)粤民终 2808-2818、2821-2824、2830-2834、2836、2838 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ST同洲(002052) - 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9 10:46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61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由鑫堂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一萍、吴莉萍、熊波持有公司 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由鑫堂、吴一萍、吴莉萍、熊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 股东由鑫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一萍女士、吴莉萍女士、熊波先生的通知, 获悉由鑫堂与一致行动人吴一萍、吴莉萍、熊波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 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股东吴一萍、吴莉萍、熊波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由鑫 堂转让其合计持有公司的52,219,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股份转让价 格为5.97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311,752,265.70元。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 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
*ST同洲(002052)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5-19 10:45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3、涉案金额: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公司向胡新林等 114 名投资 者赔偿损失 6757972.95 元;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 112411.50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判决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 决,公司已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终 6289-6328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胡新林等 114 名投资者的 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二审判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关于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 ...
*ST同洲: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4:12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申请,详细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1.12条规 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 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
*ST同洲: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4:12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 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2)。 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于 2024 年 6 月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0,079,100 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3.42%),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函》 ,获悉吴莉萍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
*ST同洲(002052) -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25-05-15 14: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申请,详细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1.12条规 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 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
*ST同洲(002052) -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5 14:03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 | 住所 由鑫堂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熊波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吴一萍、吴莉萍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 股票简 称 *ST 同洲 股票代码 002052 变动类 型(可 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吴莉萍 402.13 0.54 合 计 402.13 0.5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
*ST同洲(00205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3 11:15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 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
*ST同洲(00205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3 11:15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时起在深圳市宝安区 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 9 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 9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纯银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3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7,614,694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比率为 23.810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
*ST同洲(00205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5-11 07:45
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 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存在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并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 月22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6)》。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