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实际控 制的各级下属单位的投资活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其实际控制的或承担管理职责的各级下属单位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下同;以下简称"下 属单位")。公司与各级下属单位统称为云南旅游(指向整体)或各级单位(指向每 个个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包括以下任一情形: (一)全资拥有被控制企业或拥有被控制企业的控股权。 (二)通过股东协议、有限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基金合同、董事会决议或者 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 第四条 各级单位的投资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性考量。投资应符合云南旅游发展战略、国际化经营规划和投资企 业自身的业务战略,围绕主责主业开展。 (二)盈利性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