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