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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离职人员、身故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身故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