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及完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