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 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