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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固锝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第 号 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吴念博: 2023 年 11 月 18 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固锝)披露公告称,苏州固锝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 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博)于 1999 年改制设立时股 东层面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持股关系于 2019 年 7 月解除并清 理完毕。苏州通博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念博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 知上市公司,导致苏州固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相关定期报告和因苏州通博减持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未充分披露上述委托持股情况。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关于对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吴念博 的监管函 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3.4.2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 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 年 12 月 19 日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