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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杰先生、朱良保先生、叶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张杰,于 2019 年 5 月 8 日起任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