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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B座11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 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 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 会其他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