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