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已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就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目的、定价公允性、2023 年度 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定价依据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