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 (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040-20号 致: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国枫律证字[2021]AN040-20号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 此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