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2、23 层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陕西兴 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 号)批复,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公司" 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23,325,062 股,募集资金总额 899,999,999.86 元,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31,588.34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启动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23,325,062 股),且 1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