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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YUNDA Corp.YUNDA Corp.(SZ:002120)2023-08-15 12:1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1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 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459 号 致: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现场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