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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达: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ANDTYANDTY(SZ:002136)2024-07-29 11:1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