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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达: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ANDTYANDTY(SZ:002136)2024-07-29 11:1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 负责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