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富 微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 号)核准,向 7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199,72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2,999,921.0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627, ...